“厨房重地,闲人免进”。餐馆后厨都是外人不得涉足的“禁区”。从2015年初开始,全国各主要城市在学校食堂、500㎡以上餐馆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四类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开始推行“明厨亮灶”建设工作,加强餐饮服务提供者诚信经营意识、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,接受社会监督,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。
“明厨亮灶”,是指餐饮服务单位采用隔断矮墙、透明玻璃幕墙、视频显示、网络展示等方式,将餐饮加工制作过程公开展现给消费者,主动接受公众监督,被称为“看得见的食品安全”。通过“一目了然”的新模式,食客可以看到后厨的工作流程,此举推动食品安全向前迈出了一大步,值得鼓励。“明厨亮灶”要“表里如一”,焦距不能虚、指向不能空、不能“灯下黑”,让食客真正放心。
随着《食品安全法》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》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等一系列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出台、健全,这些规章制度早就为餐饮经营者戴上了“紧箍咒”,但在实际执行中缺人查、少人管,百出漏洞、“牛栏关猫”。特别是在后厨这样隐秘的地方,监管人员不可能无时无刻钉在厨师左右,更多的是靠餐饮经营者自律、自查、自纠。
餐饮经营者做到真正的自律是不容易的,一些商家为了应付检查,搞起了“猫腻”,招牌上标榜“明厨亮灶”,镜头没有对准后厨的“要害”部位,不亮出关键的食品加工流程,镜头只对着无关紧要、不痛不痒的厨房过道、保温箱等处;还有的以设备故障为由,要么黑屏,要么画面模糊等等,画面掺杂使假往往商家心中有鬼。
在“明厨亮灶”中掺杂使假带来更大的欺骗性,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耍心眼、搞“猫腻”的商家处罚惩治力度,对拿“明厨亮灶”作表演、玩噱头、耍手段的一经发现、投诉、举报,严惩不贷。
推广“明厨亮灶”并不能代替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活动,执法部门应加强管理,使餐饮企业真正“表里一致”。